关于印发全县林业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委研究,现将《全县林业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党建 创先争优活动 实施方案
抄送:市林业局,县委组织部
信丰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印发
共印35份
全县林业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中央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在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着眼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党的建设实际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的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既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拓展和延伸,也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济性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第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在全县林业系统广大基层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林业科学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办了许多实事好事,进一步树立了科学发展理念、完善了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有力推动了林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仅仅通过一次集中学习实践活动,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很多分析检查出来的问题,还需要继续下功夫整改。如部分单位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不是很高,一些做出的承诺还没有完全落实,一些单位科学发展的思路不清、措施乏力,一些经验没能及时转化推广等等,如果没有扎实有力的措施来推动,向党员群众作出的承诺就难以全面兑现,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任务就难以全面完成。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切实落到实处,不断地解决影响和制约林业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解决好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解决好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第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推动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创先争优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林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全县林业系统上下共同努力,我县林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发展基础得到夯实,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发展势能厚积待发。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我们工作中还有较大的差距与不足,如全县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不高,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不完备,生态安全仍然脆弱,存在资源断档的潜在威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乱砍滥伐,无证运输,非法加工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依然存在,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社会认识不足,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森林生态安全的威胁仍然严重;目前开展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与兄弟县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历史包袱较重,潜在不稳定因素较多,特别是国有林场因经济运作困难,无法兑现按规定应发放的档案工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职工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等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发挥全县林业系统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和组织全县林业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增强竞争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赶超意识,抢抓机遇,奋力开拓,乘势而上,加速追赶跨越,争先进位,在加快林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好表率、当好先锋,进而带动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投身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各项实践中去。
第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局顺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了较大的加强。但也要看到,个别单位党组织活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党组织活动不够经常,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实效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党员的服务质量和效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党员先进性作用发挥不够,少数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弱化,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动力不足,等等。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各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重要责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内涵、打牢基础,提升水平、增强活力,促使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推动科学发展、实现重点突破的作用,促使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服务广大群众,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第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的有力抓手。党员有没有积极性和创造性,这直接关系到党组织有没有活力,党组织的活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的活动的经常化。没有活动,群众就难以感受到党组织的存在,党员也难以找到发挥作用的平台。学习实践活动激发了广大党员投身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把这种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好、引导好,需要行之有效的实践载体和动力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党组织和党员明确努力的方向,掌握工作的标准,形成正确的导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广大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发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有利于促使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树立先进形象,在本职岗位上开拓进取、建功立业;有利于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发挥模范作用,使各级党组织工作有新思路、方法有新举措、解决问题有新突破,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文化水平。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中心、建好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主题,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从林业工作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全县林业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现代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和奋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追赶跨越、争先进位作出积极贡献。
一要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要引导党组织和党员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投身到赶超进位、加快林业发展的实践中去,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林业产业做大做强、让林农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投身于和谐平安创建工作中去,及时了解林农和林业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山林权属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和各种信访化解工作,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保障林农和涉林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要在服务人民群众上创先争优。就是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推动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对林农、涉林企业和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大力实施“一对一”的帮扶措施,解决其生产生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办实事好事,努力让群众持续得实惠、生活更幸福。
四要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要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消除党组织和工作“盲区”和“空白点”;加大年轻党员发展力度,着力改善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不断加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党建带群团建设和党的活动带群团活动。这些目标任务,既延续了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精神,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反映了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所属单位党组织要深刻领会,认真把握,努力实践,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目标定位清楚、任务具体明确的规范性、长期性工作。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这“五个好”、“五带头”,是中央按照党章规定,在总结以往经验、征求基层意见基础上,根据实践的新要求提出来的,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普遍要求。所属各单位要结合基层党组织职责和党员岗位特点,进一步细化争创条件,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做到简便易行、好记好评。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步骤
按照中央的要求,主要紧紧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两个重大节点展开。
第一阶段:时间从2010年5月开始到2011年7月前。
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活动。到建党90周年时,在全县林业系统要树立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典型,并推荐上级表彰;整顿转化个别后进基层党组织。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动力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意识要明显提高。
第二阶段:时间从2011年7月开始到2012年7月前。
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县林业系统所属各单位要把握活动的步骤和推进的节奏,既要着眼于总体目标任务经常抓,又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集中抓;既要体现活动的力度,又不能超过党组织和党员的接受程度;既不能搞大呼隆、一阵风,又不能抓抓停停、松松散散。要结合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活动持续稳步、扎实有效推进。
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贴近实际,重实效促发展。一要围绕“生态立县”这个中心,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大踏步、三级跳、超常规发展;二要立足“服务中心、建好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这个主题开展好活动;三要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开展活动。做到五个紧密联系,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以及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上紧密联系;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兑现承诺上紧密联系;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上紧密联系;与开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和创业服务年活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上紧密联系;与纵深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各项林业工作、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上紧密联系。切实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林业系统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追赶跨越、争先进位作贡献。
(二)深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要注意把握要求,明确目标,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对如何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并按照上级和县局部署要求,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向,有序推进。各单位实施方案于6月20前上报县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我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袁景西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罗小全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郭载亮同志,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晓中同志,党委委员李鉴平同志,副局长樊小东同志,副局长王隆华同志,纪检书记沈元华同志,工会主席肖芳财同志,防火办主任郭红平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由张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要求所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总负责人,并要完善运行机制。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调研、督查和指导,特别是要深入困难大、矛盾多、基础差、班子弱的单位,现场发现和帮助解决问题。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防止活动开展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宣扬典型,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建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窗口”以及发贺卡庆党员生日、为困难党员送温暖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县局党委将在2011年“七一”前,召开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积极推荐上级表彰。在2012年“七一”前后,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大会专项表彰一批全县林业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并向县委、市林业局推荐表彰。真正把典型塑造到各个岗位、各个行业、各个层面,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为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比学赶超的榜样,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找差距、抓提高。
(五)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坚持正面引导、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局按照活动要求,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简报、林业网站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主要步骤、目标要求,极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对在活动开展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好事迹在全县林业系统、向全社会做好宣扬推介,达到教育、示范、辐射作用,使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更加深入、更加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