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ll SpiderBot() %> 十一期间信丰县未发生森林火情[信丰县林业局 林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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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信丰县未发生森林火情
  
[时间:2009-10-12 浏览:418 编辑:管理员 字体: 字体颜色 推荐:   3星级
十一期间,信丰县各级按照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全县未发生森林火情。
  节前,信丰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及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早动员、早部署。各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了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节日期间,信丰县林业局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深入防火重点区域,督导检查各地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地针对节日群众进山入林旅游休闲等活动大幅增加的实际,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对风景旅游区、林区重点部位和工作薄弱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该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集中食宿,进入临战状态,做好了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对林区重点部位实行了全天候巡逻检查,收缴火种,及时制止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及时清除火险隐患。各乡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及时调度各地森林防火情况,全面掌握森林火情动态,逐级报告当日森林防火情况,确保了政令信息畅通。
【记者:管理员 来源:赣南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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